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科研实践项目中期考核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旭发布时间:2023-09-05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立项名单的公示》,共有95个项目立项为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目前各个项目有序开展,现就中期考核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工作

1.考核时间:9月5日--9月30日

2.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长安大学研究生科研实践项目中期考核审核表》(见附件1),于9月15日17:00前,将纸质版(项目指导教师、负责人已签字)报送至各学院研究生科学技术协会,电子版由各学院统一发送至xykx@chd.edu.cn

3.由各学院负责组织中期考核,考核形式不限(材料审核、答辩、讨论等形式均可)。

二、项目经费报销工作

1.通过中期考核的项目即可进行报销工作。

2.各项目可报销金额为项目审批经费的50%,负责人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报销工作,逾期经费将被学校回收统筹。

3.请如实填写报销单,并按照相关要求整理报销单、发票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4.中期考核表及项目经费报销单等材料由各学院研科协负责收集、整理及审核工作,并于9月18日17:00前将合格项目的中期考核表和经费报销单等材料送至北院教学主楼201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长安大学研究生科研实践项目中期考核审核表.doc附件2 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经费报销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