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自2月27日起,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开始接受“虹”学讲堂、“经纶之辩”导师论坛和“翱翔天语”博士论坛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相关学院
二、主讲人、发起人的资格
“虹”学讲堂(下文简称讲堂)的主讲人既可以是本校教职工,也可以是校外的知名专家、学者;
“经纶之辩”导师论坛(下文简称导师论坛)的发起人须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
“翱翔天语”博士论坛(下文简称博士论坛)的发起人须为我校在籍博士研究生。
三、讲堂、论坛的形式
讲堂及论坛根据活动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四、讲堂、论坛的费用
讲堂费用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额度并由学校承担;
导师论坛费用由学校和学院共同承担。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额度。没有经过学校备案的导师论坛,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不做经费支持。
鉴于博士生主讲博士论坛已纳入研究生学术学分认定,故从本学期开始,对博士论坛主讲人不做经费支持。
五、讲堂、论坛的申报和宣传
1、学校层面的讲堂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安排;
2、学院拟开展的讲堂、论坛应在开展前一周向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提交申报表(附件1),经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统一安排,联系电话:62630017;
3、讲堂、论坛的宣传海报按既定格式制作,并于讲座、论坛举办前三天内完成张贴;
4、讲堂结束后一天内由承办学院向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提供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3)。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