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和提交2024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张丽敏发布时间:2024-11-25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学位授权点及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参评学位授权点须编制并对外发布《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24年新增学位点0551翻译、0813建筑学、1404遥感科学与技术外所有学位授权点,名单见附件1

二、编制要求

1、每个学位授权点编制一份报告,报告按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编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只编写一份报告,涉及到博士、硕士内容不同的部分可分别描述。

2、报告编写时应体现2024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的基本情况,制度建设完善和执行成效。报告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编制前应认真阅读编写说明。

3、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编写。

三、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202516日前。

2、提交方式:纸质版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保障与评估办公室(北校区北辰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gb@chd.edu.cn,命名格式为“学位授权点代码+学位授权点名称+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4年)”。

四、工作要求

1、《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进展的梳理总结,是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的重要材料之一,直接关系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结果,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对外发布并报研究生院。由多个学院共同建设的学位点由牵头学院负责《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制和相关支撑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其余相关学院应主动配合,保证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报告编制工作高效开展。

2、各学位授权点须对照抽评要素(见附件2),按照编制提纲(附件3供参考)认真梳理建设数据并进行报告编制,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授权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格式规范、逻辑通顺、信息全面、重点突出。

附件1:2024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制名单.docx附件2:抽评要素.doc附件3: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制提纲.docx

 

研究生院

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