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奖助育人工作,发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研究生培养的导向性,助力我校“双一流”建设,各学院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本学院实际情况,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以及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的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的修订务必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长大研学〔2020〕328号)等系列文件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
二、修订要求
1.新修订的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务必体现出过程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
2.修订后的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须以学院行政文件形式发布。
三、备案要求
各学院请将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备案工作。逾期不提交者,将视同不修订。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