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长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旭发布时间:2023-11-27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3年长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立项的长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

1.立项时《计划任务书》中“拟取得的成效”已经达到;

2.符合立项通知中的结项要求:

(1)工作实践类:须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结项,不得以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形式结项。此类项目需及时在校内外媒体上宣传报道项目建设相关情况,相关新闻报道不少于5篇(校内媒体指学校新闻网、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或者“长大研途”微信公众号,不包括学院级媒体上的报道)。

(2)导学思政类:鼓励以案例分析的形式结项,也可以以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的形式结项。此类项目须积极开展以导师与学生为主体的研讨会(仅限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相关)、文体活动、实践活动、谈心谈话等,发挥导学互动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在互动中实现凝聚共识和价值认同。宣传报道要求同“工作实践类”。

(3)工作调研类:须以调研报告的形式结项。调研报告必须是对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开展的调研,所提的工作建议务必符合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际,并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三、材料报送

1.请项目负责人提交2023年长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①2023年长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②2023年长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计划任务书;③长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结项报告(案例分析类模板见附件3,调研报告类模板见附件4)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1册(白色哑光封皮胶装)。

2.请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以文件名为“XX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结项材料”发送至xgbygb@chd.edu.cn,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南校区北院教学主楼301室。

3.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上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2023年研究生思政创新示范项目立项一览表.xlsx

附件2:长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3:结项报告(案例分析类)模板.doc

附件4:结项报告(调研报告类)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