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旭发布时间:2023-09-08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基础,是全面考核研究生、评优以及毕业生向用人单位进行自我推荐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和时间

测评对象:二年级(含)以上全体研究生。

测评时间:2023年9月8日至9月22日。

二、测评依据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规定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对研究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测评依据为各学院相关文件。

三、测评程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成立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向全体研究生公开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以专业、班级或课题组为单位,对上学年研究生表现情况进行综合测评,保证测评程序和结果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1. 9月8-9月11日,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全院研究生公布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同时报学校备案。

2. 9月12-9月19日,开展研究生综合测评计分和排序等工作。

3. 9月20-9月22日,各学院通过网站、宣传栏、QQ群和微信群等形式向全院研究生公示测评结果,同时公布邮箱和电话,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