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长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立项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张艳萍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对22个项目予以立项资助(见附件1)。为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力量,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细化、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跟踪管理,为项目的研究和实践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确保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的建设。

 二、立项项目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实践探索、调查研究,丰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与工作水平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意义。

 三、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根据资助经费金额做好经费预算,规范使用研究经费,不得将与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在项目经费中列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实行年度经费预算制度,学校计财处根据经费预算按项目执行年度结算,并执行结余经费收缴制度,各学院应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四、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中期考核,对项目建设的开展情况和后期计划给出意见和评价。对于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将进行公开通报。

五、各项目须根据要求在2023年12月1日前,根据结项要求,向研工部提交结项报告。

六、结项要求

1.工作实践类:须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结项,不得以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形式结项。结项报告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取得的工作成效与成果、项目的特色与创新、学生及社会的反响等内容。及时在校内外媒体上宣传报道项目建设相关情况,相关新闻报道不少于5篇(校内媒体指学校新闻网、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或者“长大研途”微信公众号,不包括学院级媒体上的报道)。

2.导学思政类:鼓励以案例分析的形式结项,也可以以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的形式结项。建设项目须积极开展以导师与学生为主体的研讨会(仅限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相关)、文体活动、实践活动、谈心谈话等,发挥导学互动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在互动中实现凝聚共识和价值认同。宣传报道要求同“工作实践类”。

 3.工作调研类:须以调研报告的形式结项。调研报告必须是对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开展的调研,所提的工作建议务必符合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际,并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七、填报任务书

请项目负责人下载“长安大学2023年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2,以下简称“任务书”),“任务书”中的项目经费预算应按照学校规定编制。经费报销时需附经费预算表单页复印件。“任务书”一式3份,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15日(星期一)前交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ygb@chd.edu.cn


附件1:2023年研究生思政创新示范项目立项一览表.xlsx附件2:长安大学2023年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计划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