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白文倩发布时间:2025-03-12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的培养环节、推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的关键举措、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应用能力和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具体落实。根据《长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研究生〔2024号),现将2025届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式

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为负责人的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具体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后提交《长安大学研究生(专业学位)专业实践报告》(附件1),学院对提交的实践报告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完成成绩录入和学分认定。报告重点突出对专业实践开展的主要工作(或解决的主要问题)、专业实践过程中取得的成果的表述。

二、考核流程

1. 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2025届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长安大学研究生(专业学位)专业实践报告》。

2. 学院对提交的实践报告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结果(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汇总后填写《XX学院2025届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通过名单汇总表》(附件2),将汇总表于43日前提交至pyk@chd.edu.cn

三、工作要求

1.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的专业实践报告等资料由培养单位存档备查。

2.专业学位研究生未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无法获得专业实践学分,将无法通过毕业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    

2025312

附件1:长安大学研究生(专业学位)专业实践报告.docx附件2:XX学院2025届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通过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