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按照《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管理办法》(长大研〔2020〕30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对已发表《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A区论文的博士研究生优先资助;
2.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填报申报汇总表;
3.研究生院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审。
二、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申请书》、《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形式检查表-优博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份,申请书及申报汇总表须加盖学院公章;
2.电子材料:《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申请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形式检查表-优博项目》、申报汇总表、相应的成果证明材料(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页、论文及相关检索证明;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须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成果证明材料按照所列成果清单顺序整理为1个PDF文档);
3.所提交材料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提交。
三、注意事项
1.资助经费实行导师负责制,用于博士生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及期刊目录内发表论文版面费(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长安大学,并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
2.自通知之日起,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材料,学院评审推荐;
3.6月25日前,学院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至北辰楼2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gb@chd.edu.cn。
联系电话:61106448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