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研究生期末考试考场纪律、严肃考风的通知

发布者:张延成发布时间:2024-06-17浏览次数:74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考生: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根据研究生管理规定,落实学校“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要求,现就加强研究生期末考试考场纪律、严肃考风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应自觉遵守《长安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附件2),坚决杜绝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

二、研究生须携带校园卡(或学生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在考试过程中要严格服从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拒不服从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监考教师要自觉履行监督职责,规范监考程序,须逐一核验研究生身份,严防“替考”行为,监考时不得聊天、看手机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严格考场要求,严肃考场纪律。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成立由院(系)领导、研究生培养管理与主管、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巡考小组,做好考前监考老师和考生的到位情况以及考中的监督工作。研究生院将同时加大考试巡考与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为严厉打击作弊、违纪等不良行为,考试结束后,将在信息门户公布违纪考生信息及违纪情况。对作弊、违纪的研究生按照《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附件1)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7日  

    附件1:关于印发《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2:长安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