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本学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考核时间及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2024年5月13日-6月23日(教学周第12—17周)
考核对象:本次对2022级博士研究生、2021级直博生、2022级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考核内容及操作流程
重点对研究生课程完成情况及学位论文开题情况进行考核。
1.研究生操作流程:研究生须严格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论文开题,同时通过信息门户进入新研究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科研-科研成果录入”栏填写对应取得的科研成果。然后通过“培养-培养过程-中期考核”,在“个人小结”栏上传“自评报告”,重点汇报入学以来的思想品德与专业学习方面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最后提交中期考核信息。
2.导师操作流程:教师登录系统,在“培养-培养过程管理-中期考核”栏审阅学生的开题报告,给出考核结论,同时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综合鉴定。
3.学院操作流程: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结合学生的开题报告及导师考核意见给出学院开题考核结论,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员在“论文开题”栏进行论文开题情况审核,同时在“课程学习”栏对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查,针对开题结论和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给出中期考核结论。并填写中期考核未通过研究生名单(见附件),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28日(第18教学周的周五)前把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pyk@chd.edu.cn。
(二)工作要求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要阶段,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研究生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加强学业指导,不断规范和加强培养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中期考核未通过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