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学籍注销处理的通知

发布者:白文倩发布时间:2024-06-23浏览次数:69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实施细则》(长大研【2021】189号),博士研究生赵路、硕士研究生王宇苗等4人未达到结业要求,经长安大学研究生学历审定委员会2024622日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述5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

拟注销学籍的研究生如有异议,可在2024年9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通知。

 

长安大学研究生院

20246月23



2024年春季学期肄业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