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寒假期间研究生科研学术交流,提升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质量,结合工作实际,自2022年2月15日起,研究生工作部开始接受线上“虹”学讲堂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相关学院
二、主讲人资格
“虹”学讲堂主讲人须为校内外知名学者、海内外优秀校友等。
三、讲堂费用
“虹”学讲堂费用由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额度并由学校承担。
四、其他安排
承办单位应在开展前一周向研究生工作部提交电子版申报表(见附件1)及其他申报材料,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统一安排,开学后须向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补交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