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发布者:张延成发布时间:2024-03-12浏览次数:1218

一、负责制定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提升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能力水平,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三全育人”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

二、负责制定与协调涉及研究生教育的经费预算、项目建设方案等工作,合理分配和使用相关教育资源。

三、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的招生文件,组织各类研究生的考试、录取等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四、负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五、负责制定研究生培养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教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做好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的申报工作。

八、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建设及管理工作,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及专业实践管理。

九、负责研究生“海外名师”全英文授课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负责研究生公派留学、短期出国及交换生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资助管理工作。

十、负责研究生创新实践工作,做好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及奖励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做好教师工作量计算、导师津贴及业务费统计等工作,做好有关专家的推荐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生教学督导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十四、负责“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相关工作,组织优秀博士论文的培育、评选、奖励工作,做好研究生高水平论文奖励工作。

十五、建立和完善有关学位授予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审核,负责学位论文的相似性检测、评审、提交工作,做好学历、学位证书的管理、签发工作。

十六、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十七、参与编制学校学科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学校学位授权点的申报、评估等工作。

十八、负责有关研究生工作方面的宣传、联络、信访与接待工作;做好统计、报表、文件、材料的归档与信息上报等工作。

十九、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