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及“202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及短期博导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实施,我校择优推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内外学科交流及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2025年继续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二、 申报类别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 短期博导: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包括本年度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生的国内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三、选拔流程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1. 2025年3月10日前,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并准备相关材料。
2. 2025年3月10日-28日,申请人进行网上填报(https://sa.csc.edu.cn/student),并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材料清单见附件1)。
3. 2025年3月31日前,学院整理材料并审核推荐(填写校内申请表“所在学院意见”),报送研究生院。
4. 2025年4月15日前,研究生院复审申请材料,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5. 2025年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后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录取相关材料。
6. 2025年6月起,行前教育,签约派出。
四、其他事项
1. 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中外合作渠道”调整至国外合作项目,我校该类型项目随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一块实施,但申请人还应满足具体合作渠道要求的其他条件,参见各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
2. 具体项目介绍及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文倩
联系电话:82334324/61106452
高水平公派项目交流QQ群:857483294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3日
附件1: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及短期博导项目申请材料.docx
附件2:2025年长安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