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办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省级研究生教育综改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2022—2024年)》(附件1)。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本次省级研究生教育综改项目立项按研究选题意义和质量,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项目研究周期2年。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望取得较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是指对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已获批省(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立项的其他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 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我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3.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4. 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上一轮延期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5.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遴选,严把项目质量关,不得出现学术不端问题,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减少学院教改项目申报数量。
三、申报程序
项目主持人填写《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遴选推荐不超过2项,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10项(我校申报限额),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四、材料报送
学院于2022年11月1日前报送《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pyk@chd.edu.cn;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研究生院314室。
联 系 人:孔祥鹤
联系电话:82334643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0日
1.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