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023年春季学期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将集中于3月13日-17日、3月27日-31日、4月10日-14日分3批次进行。
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采用教育部送审平台送审,学位论文需进入新版研究生系统进行隐名提交,网址为yjs.chd.edu.cn,用户名及密码均为原信息门户用户名及密码。
一、博士研究生论文送审
1.在送审前至少提前3个月在学位办登记领表并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未预答辩及预答辩未通过者不得送审,送审时须携带专家签字通过的预答辩意见书;
2.在新版研究生系统中填写学术论文、专利、学术会议等成果;
3.学位论文PDF电子版以“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格式命名,上传至新版研究生系统进行相似性检测;
4. 系统显示检测比例合格后办理完成《博士生学术成果导师确认表》、《博士生学术成果学院审查意见表》(各1份);
5.提交论文时,须向学院提供符合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的学术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检索证明(1份);
6.向学院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新版)和由导师签字的《博士学位论文校外评阅费支出证明》(各1份);
7.用作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须事先作隐名处理方可提交。所提交的学位论文不得显示博士生及其指导老师的 姓名,并隐去所有可能反映出导师及博士生信息的内容,如“致谢”应予以删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只保留已发表论文的题目及刊物名称、卷、期;
8.为加强科研诚信监督,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将同时公示申请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情况;
9.评阅结果请自行在新版研究生系统进行查看,通过评审后可办理答辩手续;
10.详细步骤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流程图见附件2,相关表格在学位工作-资料下载模块下载。
二、硕士研究生论文送审
1.在新版研究生系统中填写学术论文、专利、学术会议等成果;
2.学位论文PDF电子版以“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格式命名,上传至新版研究生系统进行相似性检测;
3.提交论文时,须向学院提供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术成果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向学院提交由导师签字的《硕士学位论文校外评阅费支出证明》(1份);
5.用作匿名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须事先作隐名处理方可提交。所提交的学位论文不得显示硕士生及其指导老师的 姓名,并隐去所有可能反映出导师及硕士生信息的内容,如:“致谢”应予以删除,“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只保留已发表论文的题目及刊物名称、卷、期;
6.评阅结果请自行在新版研究生系统进行查看,通过评审后可办理答辩手续;
7.详细步骤及具体要求见附件3,流程图见附件4,相关表格在学位工作-资料下载模块下载。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日
附件1: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步骤及具体要求.pdf附件2:博士学位申请流程图(新版).jpg附件3:长安大学学历教育硕士学位申请步骤及具体要求.pdf附件4:学历教育硕士学位申请流程图(新版).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