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长安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完成,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经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审、专家评审等环节,评审结果为“验收通过”的项目见附件,其余项目为“继续建设”项目。“继续建设”项目将并入下一轮参加结题验收,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分析原因、加快建设进度,保证项目建设完成。
后期研究生院将对长期未结题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如仍未申请结项或结项审核不通过,将按项目终止处理,项目负责人自清理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并须就项目研究和经费使用情况给予说明。
附件:长安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