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白文倩发布时间:2024-11-07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4-2025学年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教学周17-19进行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安排时间详见下表,考场安排将于考试前发布。

序号

开课单位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考试周次

星期

考试时间

1

理学院

b1203001

矩阵论

14

星期

2024.12.04

830—1130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b1610002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19

星期

2025.01.10

900—1130

3

外语学院

b1303006

高级学术英语写作

17

星期四

2024.12.26

1430—1700

4

理学院

s1203160

数值分析

17

星期四

2024.12.26

900—1100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s16050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17

星期

2024.12.27

1430—1630

6

外语学院

s1305050

英语(第一外语)

17

星期

2024.12.27

900—1100

7

外语学院

s1305030

英语(工程硕士一外)

17

星期

2024.12.27

900—1100

2、本学期开设的研究生院没有安排考试的课程,均由学院根据教学大纲自行安排考试。教室考试座位数不够的课程,请于考试前一周到南校区北院教学主楼三楼310室办理教室使用申请所有课程应于2025 110日前全部完成考试

3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应做好命题、监考、阅卷等各环节工作,并做好试题、试卷、成绩单等考核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强化监考职责的履行,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务必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长安大学学生考试监考人员职责长安大学学生考风考纪规定,严禁委派学生代监考,考后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结束,按时报送成绩,教学资料各单位归档。

5、考试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院安排,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研究生院

202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