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教学周17-19周进行,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安排时间详见下表,考场安排将于考试前发布。
序号 | 开课单位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考试周次 | 星期 | 考试时间 | |
1 | 理学院 | b1203001 | 矩阵论 | 14 | 星期三 | 2024.12.04 | 8:30—11:30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b1610002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19 | 星期五 | 2025.01.10 | 9:00—11:30 |
3 | 外语学院 | b1303006 | 高级学术英语写作 | 17 | 星期四 | 2024.12.26 | 14:30—17:00 |
4 | 理学院 | s1203160 | 数值分析 | 17 | 星期四 | 2024.12.26 | 9:00—11:00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s160502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17 | 星期五 | 2024.12.27 | 14:30—16:30 |
6 | 外语学院 | s1305050 | 英语(第一外语) | 17 | 星期五 | 2024.12.27 | 9:00—11:00 |
7 | 外语学院 | s1305030 | 英语(工程硕士一外) | 17 | 星期五 | 2024.12.27 | 9:00—11:00 |
2、本学期开设的研究生院没有安排考试的课程,均由学院(系)根据教学大纲自行安排考试。教室考试座位数不够的课程,请于考试前一周到南校区北院教学主楼三楼310室办理教室使用申请。所有课程应于2025年 1月10日前全部完成考试。
3、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应做好命题、监考、阅卷等各环节工作,并做好试题、试卷、成绩单等考核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强化监考职责的履行,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务必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长安大学学生考试监考人员职责”和“长安大学学生考风考纪规定”,严禁委派学生代监考,考后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结束,按时报送成绩,教学资料各单位归档。
5、考试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院安排,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