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成绩复核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开展成绩复核工作。
一、复核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的成绩。
二、复核流程
1、2月26日-2月29日:对成绩有异议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版“长安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1)。
2、3月4日前: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复查申请并将“成绩复查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3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k@chd.edu.cn。
3、3月5日-3月13日:开课学院复核学生成绩并将“研究生成绩复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3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k@chd.edu.cn。
4、3月15日前:学生成绩复核后需要更正的,由任课教师在新研究生系统提交成绩变动申请(课程-成绩录入-编辑-修改-提交),开课学院审核,研究生院终审后生效。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长安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查申请表-研究生提交所在学院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