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推荐陕西省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会议的通知

发布者:张延成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10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3〕1299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陕西省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兹定于11月23日召开陕西省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会议。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

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

南校区北院交流中心第五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陕西省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拟推荐成果的相关负责人

四、工作安排

1.PPT汇报。请各项目组围绕“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成果创新点、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等4个方面准备不超过8分钟的汇报PPT,参加答辩项目组及顺序安排见附件,请提前10分钟达到会场。

2.专家组质询提问。

五、鉴定答辩材料

请各项目组在会场提交《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书》、教学成果报告等材料各一式6份,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一式1份。

六、申报材料报送

各成果组完成教学成果鉴定后将以下申报材料于11月27日上午12:00前交至南校区北院教学主楼314办公室:

1.需要提交的材料:①《陕西省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单独成册、②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③《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书》、④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⑤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以上材料各一式1份;

2.纸质材料提交要求:每个成果材料用一个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3.电子材料命名方式:《申请书》命名为“学校简称-序号-成果全称”,教学成果报告,命名为“学校简称-序号-教学成果报告”, 佐证材料命名为“学校简称-序号-佐证材料”,《鉴定书》命名为“学校简称-序号-教学成果鉴定书”,同时提交Word、Pdf版材料,电子版发至pyk@chd.edu.cn。

请各单位公文管理员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原则上由项目组负责人汇报答辩,会议将组织签到。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参加答辩项目组及顺序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