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18-20周进行。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安排时间详见下表,详细考场安排考试前发布;
序号 | 开课单位 | 课程编码 | 课 程 | 考试周次 | 星期 | 考试时间 | |
1 | 理学院 | b1203001 | 矩阵论 | 15 | 星期三 | 2023.12.06 | 8:30—11:30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b1610002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0 | 星期三 | 2024.01.10 | 9:00—11:30 |
3 | 外国语学院 | b1303006 | 高级学术英语写作 | 18 | 星期四 | 2023.12.28 | 14:30—17:00 |
4 | 理学院 | s1203160 | 数值分析 | 18 | 星期四 | 2023.12.28 | 9:00—11:00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s160502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18 | 星期三 | 2023.12.27 | 14:30—16:30 |
6 | 外国语学院 | s1305050 | 学硕英语一外 | 18 | 星期三 | 2023.12.27 | 9:00—11:00 |
7 | 外国语学院 | s1305030 | 专硕英语 (工程硕士一外) | 18 | 星期三 | 2023.12.27 | 9:00—11:00 |
2.本学期开设的研究生院没有安排考试的课程,均由各学院(部)根据大纲自行安排考试。对学生数多而教室座位数不够的课程,请于考试前一周持教室使用申请至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来办理。考试课程必须在2024年 1月12日前全部结束考试。请各院、系做好安排,按要求完成;
3.根据《关于对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陕学位办 [2013]28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部)做好考核后期的试卷、研究报告等考核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工作;
4.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务必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长安大学学生考试监考人员职责”和“长安大学学生考风考纪规定”,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严禁委派学生代监考,考后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结束,按时报送成绩,教学资料各单位归档;
5.考试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安排,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