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张延成发布时间:2023-11-09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18-20进行。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安排时间详见下表,详细考场安排考试前发布;

序号

开课单位

课程编码

课 程

考试周次

星期

考试时间

1

理学院

b1203001

矩阵论

15

星期三

2023.12.06

830—1130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b1610002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0

星期三

2024.01.10

900—1130

3

外国语学院

b1303006

高级学术英语写作

18

星期四

2023.12.28

1430—1700

4

理学院

s1203160

数值分析

18

星期四

2023.12.28

900—1100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s16050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18

星期三

2023.12.27

1430—1630

6

外国语学院

s1305050

学硕英语一外

18

星期三

2023.12.27

900—1100

7

外国语学院

s1305030

专硕英语

(工程硕士一外)

18

星期三

2023.12.27

900—1100

2本学期开设的研究生院没有安排考试的课程,均由各学院(部)根据大纲自行安排考试。对学生数多而教室座位数不够的课程,请于考试前一周持教室使用申请至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来办理。考试课程必须在2024 112日前全部结束考试。请各院、系做好安排,按要求完成;

3.根据《关于对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陕学位办 [2013]28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部)做好考核后期的试卷、研究报告等考核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工作;

4.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务必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长安大学学生考试监考人员职责长安大学学生考风考纪规定,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严禁委派学生代监考,考后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结束,按时报送成绩,教学资料各单位归档;

5.考试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安排,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研究生院    

202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