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学籍注销处理的通知

发布者:白文倩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实施细则》(长大研【2021】189号),博士研究生黄泽国、硕士研究生黄金文等4人未达到结业要求,经长安大学研究生学历审定委员会2023625日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述5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

拟注销学籍的研究生如有异议,可在20239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通知。

 

长安大学研究生院

2023630



2023年春季学期肄业研究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