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申报人:
按照学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工作安排,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教学成果、教改项目与教学工作等相关材料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2年11月9日-10日
二、审核项目
1.研究生教学情况;
2.研究生教材、教学团队相关业绩;
3.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学位委员会、全国专业和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任职情况。
审核地点:南校区教学主楼研究生院314室
联 系 人:孔祥鹤,82334643
三、审核要求
1.根据《长安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实施办法》(长大党〔2022〕116 号)第十六条,所有业绩成果仅可使用一次。
2.研究生教学情况认定请学院初审,签字盖章后提交。
3.证书类、项目类材料请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正式发文通知。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申报人所提交审核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严禁弄虚作假。凡提交虚假材料或证明者,将报人事处备案。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