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及短期博导项目实施方案的精神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我校2022年国家公派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内外学科交流及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具体项目介绍请登录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12
二、申报范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准备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等材料。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准备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等材料。
短期博导项目:申请人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见各类项目选派办法(基金委网站查询)。
三、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准备个人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长安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研究生院培养办下载中心下载)及基金委要求的其它材料(参见附件)。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攻读博士学位 及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的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 ||
时间 | 工作安排 | 负责部门或人员 |
3月10日之前 | 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 并准备相应材料 | 申请人 |
3月10日-17日 | 申请人进行网上填报,并将申报所需材料交所在学院 | 申请人、各学院 |
3月18日-21日 | 学院整理材料并审核推荐,报送研究生院 | 各学院 |
3月22日-31日 | 学校复审申请材料,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 研究生院 |
4月-5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 | 基金委 |
5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年度评审结果,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录取相关材料 | 基金委 |
6月起 | 行前教育,签约派出 | 研究生院,基金委 |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攻读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短期博导项目 | ||
时间 | 工作安排 | 负责部门或人员 |
5月10日之前 | 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 并准备相应材料 | 申请人 |
5月10日-17日 | 申请人进行网上填报,并将申报所需材料交所在学院 | 申请人、各学院 |
5月18日-20日 | 学院整理材料并审核推荐,报送研究生院 | 各学院 |
5月21日-31日 | 学校复审申请材料,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 研究生院 |
6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 | 基金委 |
7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年度评审结果,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录取相关材料 | 基金委 |
8月起 | 行前教育,签约派出 | 研究生院,基金委 |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白文倩
联系电话:82334324
公派QQ群:241178231
电子邮箱:gongpai@chd.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8日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