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的通知

发布者:白文倩发布时间:2020-01-03浏览次数:19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保证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派出留学人员的联系,为学生按期回国服务奠定基础,我校2020年留学基金委“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选派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2.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3.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国外留学院校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911日以后出生)。

4.网上申报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

请符合条件的、拟申请该项目的博导于315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申报,并于320日前按照附件中项目要求准备材料,经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由候选人于320-31日按时实施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将纸质材料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附件分别为2019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详细见基金委网站理方式详见www.csc.edu.cn/chuguo/s/1552

特别说明:

1.申请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学生导师可以随学生一起申请(如学生未被录取则导师也不被录取);

2.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13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

校内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29-82334324

电子邮箱:gongpai@chd.edu.cn

 

研究生院

2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