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我校研究生2020年春季学期赴台湾学习交流的通知

发布者:白文倩发布时间:2019-09-24浏览次数:2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校研究生:

根据我校与台湾清华大学、交通大学、中央大学、逢甲大学、云林科技大学、义守大学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现启动我校研究生2020年度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选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我校与上述高校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赴台湾清华大学、交通大学、中央大学、逢甲大学、云林科技大学、义守大学交换学习一学期,在对方学校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并由该校出具成绩报告单。交换生在春季学期结束后需按期返回我校继续学习。

2.专业及相关要求

研究生申请时需要在对方学校系所列表中找到相同或相近方向的研究所或硕士/博士班课程。相关列表请参照各校网站或通知附件介绍,交换期间需至少选修2门课程。

清华大学:http://www.nthu.edu.tw/units/education

交通大学:https://www.nctu.edu.tw/about/edu

中央大学:

https://www.ncu.edu.tw/academics/colleges_and_centers

逢甲大学:http://www.fcu.edu.tw/

云林科技大学:https://www.yuntech.edu.tw/

义守大学:http://www.isu.edu.tw/pages/index-8.htm

研究生申请交换学习,应与研究生院、指导教师以及所在学院就答辩、毕业、交换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获得同意后提出具体研修计划方可报名。

3.名额及费用

1)名额:清华大学2名、交通大学1名、中央大学2名、云林科技大学2名、逢甲大学2名、义守大学2;(清大、交大、中央为自费名额,其余为公费名额)

2)费用:公费生只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及住宿费即可,自费生需缴纳我校及交换学校学费及住宿费;

3)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机票、生活、保险、医疗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4)学校按照《长安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对选派交换生择优进行资助。(公费生资助5000元,自费生资助10000元)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条件及要求

1)我校20192018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在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4)申请人一经被正式录取,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退出该项目,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5)交换学习时间为20202月至20206月,交换期间按出入境部门规定,不得中途返回大陆或出境去往其他国家和地区。

2.报名材料

1)长安大学学生赴港澳台地区学习交流报名表(附件1),需经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所在学院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2)长安大学研究生系统成绩单;

3)赴境外研修计划,需导师签字;

4)个人简历材料;

5)获奖证书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用回形针固定。

3.报名截止时间20191011

4.报名地点:校本部北院教学主楼三楼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

5.报名程序

1)学生可根据通知所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可交换系所信息。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南校区主楼310)报名;

2)交换生选拔工作由研究生院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

3)人选确定后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向对方院校推荐并指导准备各项所需材料。

6.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王老师82334324

港澳台办:谢老师61105294

赴台交流QQ群:640959163

研究生院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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