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我校研究生赴韩国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白文倩发布时间:2019-09-02浏览次数:7

根据我校与韩国中央大学、全北大学、亚洲大学、釜庆大学、金乌工科大学、济州大学及韩国海洋大学签署的交流协议书,现开始选派我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赴该七校交换学习。

一、项目介绍

1. 项目概况     

根据校际交流协议,我校研究生可赴该七所大学免学费学习或从事研究工作一个学期,若在对方学校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需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交换生在学习结束后需按期返回我校继续学业。

2. 学习专业及学生要求

中央大学(www.cau.ac.kr/

全北大学(http://www.chonbuk.ac.kr)

亚洲大学(http://www.ajou.ac.kr/chinese/

釜庆大学(http://www.snu.ac.kr/)

金乌工科大学(http://www.kumoh.ac.kr/main.do)

济州大学(http://www.cheju.ac.kr)

及韩国海洋大学(http://chinese.hhu.ac.kr)

本次拟接收的交换生专业为该校主页所列专业,如工学系、自然科学系、理科系、文科系、经济管理系等。(这些学校网站都有中文版本,请同学查询相关专业信息)。其中中央大学只接收商科相关专业学生。

全北大学需要同学们自己事先联系好导师(如通过往届学长学姐与相关专业导师取得联系或得到本校与全北导师有相关合作的教授向对方推荐)确认自己能够被该导师接收后方可申请。

其余大学不提供导师指导项目,学生只学习课程。

研究生申请交换学习,必须在完成我校培养计划课程要求后方可出国交流,并应与指导教师以及所在学院就交换期间研究工作及因赴韩交换而可能发生的情况事宜进行充分协商,自由报名,择优推荐录取,取得赴韩交换学习资格的学生必须有具体的研修计划,返校后要提交一份研究工作报告。

3. 交换指标及学习时件

本次交换指标:  

以上七校各招收2人。学习时间为一学期(20203月—20206月)。

4. 相关费用

1)我校选派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交纳学费,无需向对方学校交纳学费。

2)住宿费:住宿费自理,住宿费一学期5000元人民币(含早餐及晚餐);中央大学住宿费一学期10000-12000元人民币。

3)我校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二、报名事项

1. 申报条件及要求

1)校全日制在校20172018级硕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在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6)申报同学必须提供家长出具的同意出国交流的书面材料。

2. 报名材料

1)长安大学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一);

2)长安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二);

3)赴外研修计划,导师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4)获奖证书和四、六级及其它语言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提供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中英文)复印件及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中英文);

6)个人简历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后左上角装订。

3. 报名交表时间:截止2019911日(星期三)上午11:00

4. 报名地点: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

5. 报名程序  

1 下载填写《长安大学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报名表》及《长安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研究生院意见”一栏暂空,材料整理好后由学生本人到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报名,递交材料前填写《20199月选拔赴韩交流研究生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三)发至pyk@chd.edu.cn

2)由研究生院会同学校国际合作处选拔派出人选(如需面试另行通知)。  

3)依据择优选派原则,被确定的人选由国际合作处负责向韩方推荐。

 

 联系人:  研究生院:王      82334324

处:李雅婷    61105294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