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按照《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管理办法》(长大研〔2020〕30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
2.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填报申报汇总表;
3.研究生院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包括同行专家评议及申请人现场汇报,最终确定资助名单。
二、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申请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形式检查表-优博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份,《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申请书》、申报汇总表须加盖学院公章。另外还须提供相应的成果证明材料,要求: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页、论文复印件及相关检索证明;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须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证明材料按照所列成果清单顺序装订;
2.电子材料:《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申请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形式检查表-优博项目》、申报汇总表、相应的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gb@chd.edu.cn,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3.所提交材料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提交。
三、时间安排
1.自通知之日起,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材料,学院评审推荐;
2.11月13日前,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质量保障与评估办公室,联系电话:82334258。
附件:
1.《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管理办法》
2.《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目录》
3.《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申请书》
4.《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5.《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形式检查表-优博项目》
6.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