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长大研〔2022〕284号),现将我校2025年秋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力申硕)资格审核、报到及上课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申请学科专业
凡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已授予毕业生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均可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学位)
2.在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领域做出一定成绩,已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学院预审核
申请人须与学院联系人(见附件1)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及考核程序。参与考核时需向学院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考核推荐表》2份(见附件2),以及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成果证明材料及该表标注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学院联系人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组织申请人考核,将考核结果填入《考核推荐表》,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其提交成果复印件上签名,在其《考核推荐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返还申请人。
三、报到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按以下环节完成报到(否则申请无效)。
1.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8月9日
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s://tdxl.chsi.com.cn)。
申请人须先经学院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凭学院签字同意的考核推荐表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材料审核及现场确认
审核及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8月10日—2025年8月12日
请备齐以下材料,到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主楼321会议室进行审核,现场确认并采集本人照片。提交材料如下:
(1)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务必提前登录学信网进行认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持国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5)考核推荐表2份(需学院签署同意推荐意见)。
友情提示:因现场确认首日上午前来确认人员较多,建议有条件者其他时间来现场确认。
3.学院报到
经审核通过并现场确认的申请人须于9月1日前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去各学院报到(联系人见附件1)。各学院确定拟报到名单后,于9月8日前将汇总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导师等信息)。
4.缴纳学费
(1)网上银行缴费。登录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网址为:http://jcc.chd.edu.cn,点击“网上缴费-学号及密码登录-查看全部-学杂费-进行缴费(微信支付宝均可)”。
(2)微信缴费。关注“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公众号,通过“微缴费-缴费通道-校园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号及密码登录)-学杂费”进行缴费。
(3)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缴费。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通过“登陆—搜索学费—生活缴费(全部)—长安大学—输入学号—输入缴费区间2025-2026”进行缴费。(服务专线:029-85235852/85236106)
(4)当前学费发票均为电子发票形式,缴纳学费后,通过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微缴费-缴费通道-校园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号及密码登录)-菜单栏“订单”-开具发票-菜单栏“票据”-查看发票进行下载”。
四、课程学习与学位申请
学院报到后,申请人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该学位点培养方案制订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制定完成后,由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备案。
申请人可以选择与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同堂上课(必要时,学院可以为申请人单独开班上课),也可自修,但必须参加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统一期末考试,任课教师按相同标准评卷。考试结束后,由学院汇总成绩,出具成绩单。
通过长安大学全部课程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按规定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关于培养、学位等具体要求,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查看我校同力申硕实施细则(附件3)。
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不涉及学历,无毕业(学历)证书;
2.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所规定任何环节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且逾期不补;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习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4.学费一经缴纳,一律不予退还;
5.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6.在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附件1.2025年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学院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备注 |
公路学院 | 0814土木工程 | 何老师 13484516293 | QQ群号:830853067 |
0823交通运输工程 | |||
汽车学院 | 0802机械工程 | 宁老师 029-62390562 | QQ群号:1026121606 |
0823交通运输工程 | |||
工程机械学院 | 0802机械工程 | 王老师 029-82334413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2工商管理学 | 伏老师 029-82334512 | QQ群号:771988192 |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 |||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 高老师 029-82338411 | QQ群号:920904920 |
0823交通运输工程 | |||
信息工程学院 |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 高老师 029-82334889 |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0823交通运输工程 | |||
0835软件工程 | |||
0839网络空间安全 | |||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 0708地球物理学 | 朱老师 029-82339008 | QQ群号:114089209 |
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 | |||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
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 |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0709地质学 | 姚老师 029-82339065 | QQ群号:640629758 |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
建筑工程学院 | 0814土木工程 | 张老师 029-82337200 | QQ群号:815855516 |
水利与环境学院 | 0815水利工程 | 魏老师 029-82339956 | QQ群号:178422169 |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 |||
建筑学院 | 0833城乡规划学 | 张老师 029-82337337 | QQ群号:93023772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杨老师 029-82337345 |
|
运输工程学院 | 0823交通运输工程 | 石老师 029-82335308 |
|
土地工程学院 | 1204公共管理学 | 杜老师 029-82335108 |
|
0705地理学 | |||
能电学院 |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韩老师 029-82335325 |
|
0808电气工程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101哲学 | 张老师 029-82335027 | QQ群号:1054155068 |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 |||
人文学院 | 1204公共管理学 | 李老师 029-82334306 |
|
理学院 | 0701数学 | 敖老师 029-82335302 |
|
0801力学 | |||
数智研究院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牛老师 18049055157 |
|
0839网络空间安全 | |||
继续教育学院 | / | 苏老师 029-62630340 | https://jxjy.chd.edu.cn/info/1242/3000.htm |
附件3.长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pdf
